連云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專項檢查中,依法對轄區內多家食品銷售單位進行排查。經查實,共有六家店鋪因存在不同程度的違法違規行為,被處以行政處罰。此次行動再次彰顯了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問題“零容忍”的堅決態度,也為廣大食品經營者敲響了警鐘。
據悉,這六家受罰店鋪涉及超市、便利店、食雜店等多種業態。其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:一是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;二是未按規定儲存食品,導致食品腐敗變質;三是采購食品時未嚴格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;四是銷售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。這些行為直接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的相關規定,對消費者的健康構成了潛在威脅。
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條、第一百二十六條等條款,對涉事店鋪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、沒收問題食品、并處以相應金額罰款的處罰決定。執法人員責令相關店鋪立即整改,健全進貨查驗記錄制度,加強店內食品的日常檢查與管理。監管部門強調,將持續加大巡查和抽檢力度,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,切實守護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食品安全無小事。此次處罰案例提醒所有食品銷售經營者,必須切實履行主體責任,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把好食品進貨、儲存、銷售各個環節的安全關。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,也應提高警惕,注意查看生產日期、保質期及食品外觀,并保留好購物憑證,如發現可疑食品,可及時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。只有社會共治,方能筑牢食品安全的堅固防線,保障市民的消費安全與身體健康。